有時你已經下車和對方說清楚、雙方也都有共識了,可是幾天後卻接到警局打電話給你要求到案說明,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有人報案必定要移送,這代表你被設計了!日後開庭時你必須得費盡心思證明你在現場並沒有肇逃,如果無法證明,除了要負責對方車損及醫藥等費用外,還要揹上一條前科,可說是得不償失。或許你會說:「在現場我給過對方名片,而且我還有行車紀錄器」,可是這兩個動真能永保安康?本集法學素養深厚的Celsior就來告訴大大們正確的做法!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一定要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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