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簽署於 2004 年、目的在「保護」加拿大威士忌的歐盟和加拿大的貿易協定,突然於 2025年4月1日宣布正式執行,引發歐洲威士忌產業的軒然大波。
根據這項長達 20 年的協議,歐洲威士忌生產商如今被禁止,將其以黑麥(或稱裸麥)為原料釀造的威士忌標註為「黑麥威士忌」,此舉不僅被業界人士批評為時機不當且令人費解,身為消費者的我們也一頭霧水,黑麥威士忌不叫黑麥威士忌?那要叫什麼?
歐盟舊約突襲,歐洲酒廠措手不及
這項於今年 4 月 1 日生效的規定,並非愚人節玩笑,卻札實的給了多年來一直致力於生產黑麥威士忌的歐洲酒廠一記悶棍,其中包括來自丹麥的 Stauning 和 Thy、芬蘭的 Kyrö、德國的 Storck 、荷蘭的Millstone,以及奧地利的 Ruotker’s 等知名酒廠。
芬蘭 Kyrö 酒廠在 LinkedIn 上公開表達了對此協議執行的不滿,稱其「離譜」。該酒廠自 2014 年以來便以黑麥為主要原料釀造威士忌,如今卻因為一條貿易協定,不淮說自己的威士忌是黑麥威士忌?而丹麥 Stauning Whisky 的行銷長兼聯合創始人 Alex Munch 也表示:「我們對歐盟達成這項協議所犯下的巨大錯誤,感到非常沮喪。黑麥是歐洲多個國家用於生產威士忌的常見原料,更是千年來生活日常的常用原料與食材,眾所周知的黑麥麵包、黑麥汁等等,因此為何還要在歐盟註冊成為商標?」
換個更簡單的方式來說,就好比假設有條法律規定,葡萄酒只要是在亞洲推出的,你就不能在產品描述中使用『葡萄』或『葡萄酒』這個詞,這合理嗎?又不是只有歐洲或特定國家才有葡萄!
「保護」名存實亡,業界呼籲重新談判
令人諷刺的是,這項協議名義上是為了保護加拿大黑麥威士忌,但實際上,加拿大法規允許任何在加拿大生產的威士忌,無論其原料為何,都可以標註為「黑麥威士忌」。Munch 認為,更合理的保護方式應該是透過地理劃分,例如「加拿大黑麥」或是「丹麥威士忌」等等,又或者是學習法國「香檳」或「干邑」的規範方式,得在法定的香檳(干邑)區、用指定的葡萄品種以及特定加工方式,才能被稱香檳或干邑等等,而不是奇怪的用原料名稱加以限制。
儘管面臨標籤限制,Stauning Whisky 強調將會繼續生產高品質的黑麥威士忌。「我們的黑麥威士忌在全球享有盛譽,我們將繼續一如既往地生產丹麥黑麥威士忌。即使我們最終不得不改變標籤上的措辭,我們也絕不會在釀造威士忌的方式和產品質量上妥協。」Munch 堅定地表示。
連加拿大自己都不知道的貿易協定?
令人訝異的是,這項塵封 20 年的協議不僅讓歐洲威士忌生產商措手不及,據報導,連加拿大方面對此好像也不清楚。原因在於,在 2003 年簽署這項協議的時空環境時,當時歐盟的黑麥威士忌產量其實少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此當年這項協議無論是加拿大亦或歐盟談完、簽署完多項協議後,這其中一項被視為最不重要的威士忌協定就此被擱置。
Munch 解釋道:「幾乎沒有人知道這項協議的存在,而且過去 20 年來它也一直沒有正式執行。我們在進入加拿大市場的審批過程中,黑麥威士忌毫無問題也獲得了批准。在美國市場,我們還必須將產品清楚標註為黑麥威士忌(美國規定黑麥威士忌必須有51%以上成分是黑麥),這也更清楚地說明,這是一個極不尋常的情況。」
目前,Stauning Whisky 願意在命名上做出調整,但同時也正積極與歐盟合作,希望能在明年的重新談判中對該協議進行修改。業界普遍認為現行法規缺乏邏輯,並對歐盟境內所有威士忌生產商都造成了影響。
為了表達抗議並提高公眾對此問題的關注,Stauning Whisky 也特別設計了一款威士忌酒瓶,將標籤上的「黑麥威士忌」字樣替換為「審查」一詞,以此諷刺他們明明生產的是黑麥威士忌,卻因這項貿易協定而無法如此標註的荒謬現狀。
加拿大定義寬鬆,未來走向引人關注
相較於其他國家,加拿大其實對於威士忌法規算是十分寬鬆,其允許任何在加拿大境內生產的威士忌,無論其原料和生產方式,都可標註為「黑麥威士忌」。
意思是,在加拿大「威士忌」和「黑麥威士忌」幾乎可以被視為同義詞(蛤?)。加拿大黑麥威士忌的規定,僅要求威士忌必須在加拿大進行糖化、蒸餾和陳釀,且至少在小型木容器中陳釀三年以上,酒精度在生產過程中任何時候不得低於 40%。
此外,加拿大威士忌還允許使用焦糖色素,混合威士忌中甚至可以含有一定比例的葡萄酒,或其他國家的陳年威士忌。除非是「純」黑麥威士忌,否則加拿大威士忌也可能添加無害的著色劑、調味劑和混合材料。
所以,黑麥威士忌的命名與意義對加大拿來說反而不那麼重要,但是對歐洲各家標榜黑麥純度的威士忌反而更具指標性,所以這條法規未來會不會順應民情做修改?或許就有賴這幾家酒廠與歐盟、加拿大坐下來好好再談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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